公 告
各位客户:
“十一”国庆长假临近,为防范长假期间市场风险,根据各交易所有关文件精神以及《浙江良时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公司经研究决定,自2008年9月25日结算起对部分品种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如下调整:强麦、硬麦、玉米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%;黄大豆1号、黄大豆2号、豆粕、豆油、棕榈油、低密度聚乙烯、白糖、棉花、菜籽油、铝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%;铜、锌、黄金、天然橡胶、燃料油、PTA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%。自2008年10月6日结算起,玉米最低交易保证金调整为9%,低密度聚乙烯最低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1%,其余品种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正常。
二○○八年九月二十四日